2015年10月3日 星期六

看科學家談道德

最近幾年冒出一些強調以科學基礎談論道德的書籍,例如哈里斯(Sam Harris)的《道德風景》(The Moral Landscape, 2011)、海特(Jonathan Haidt)的《好人總是自以為是》(The Righteous Mind, 2013)和葛林(Joshua Greene)的《道德部落》(Moral Tribes, 2014)。其中葛林和哈里斯是神經科學家,科學味非常重,海特則是大學主修過哲學的心理學家,比較具有人文味。

他們三者都有引用一些重要的研究,卻在解讀上有一些有趣的差別。

葛林的實驗

葛林曾在《科學》發表論文,名為〈情緒參與道德判斷的功能性磁振造影研究〉("An fMRI Study of Emotional Engagement in Moral Judgment", 2001),他給受試者兩種版本的難題,觀察人的情緒中樞活動和最終判斷在兩種版本的難題測試下有何差異。用來測試的其中一種難題便是大家熟悉的電車難題,版本一是讓人決定要不要將橋上的人推下,擋住電車以避免五個人被撞死,較接近「直接」殺人,版本二則是決定要不要按下切換開關,將本來會撞死五個人的車轉向只會撞死一個人的軌道,是較「間接」的殺人。在版本一難題中,「直接殺人」會引發強烈的情緒中樞反應,受試者的決策偏向義務論的判斷(不能殺人),在版本二則較無此種「切身關連」的壓力,受試者的決策偏向效益論的判斷(拯救最多生命)。葛林的研究結果對理性至上的康德來說十分諷刺,原來號稱理性的義務論是如此地「情緒化」。林火旺教授在《倫理學》中提到,康德自己其實有意識到情緒的問題,但康德辯稱情緒應當只是理性決定之後的附屬物。

威爾森(Edward O. Wilson)是理性派的羅爾斯(John Rawls,著有《正義論》)在哈佛大學的同事,他被海特喻為道德心理學的先知,曾提出以下文字:
“Ethical philosophers intuit the deontological canons of morality by consulting the emotive centers of their own hypothalamic-limbic system. This is also true of the developmentalists, even when they are being their most severely objective. Only by interpreting the activity of the emotive centers as a biological adaptation can the meaning of the canons be deciphered.” (義務論準則是倫理哲學家過問下視丘-邊緣系統情緒中樞後的直覺產物,發展主義者縱然在最客觀的狀態也是如此。只有用「生物適應」來解釋情緒中樞的活動,才能釐清義務論準則的意義。)
這段話出自威爾森1975年的著作《社會生物學》(Sociobiology),看上去簡直就是休姆名言的生物學版本,他認為將生物學和演化論融入道德哲學後,會創造出全新的知識體系,但是在當時飽受批評。

海特引用了葛林的一段話,想說明葛林的說法與威爾森的「預言」相契合。葛林被引用的原文如下:
"We have strong feelings that tell us in clear and uncertain terms that some things simply cannot be done and that other things simply must be done. But it’s not obvious how to make sense of these feelings, and so we, with the help of some especially creative philosophers, make up a rationally appealing story [about rights]." (我們有強烈的感覺,以清晰且明確的措辭告訴我們什麼事情該做、什麼不該做。但關於該如何理解這些感覺,答案一點也不明顯,所以我們借助有創造力的哲學家為我們編造理性上動人的說法。)
海特還特別去問葛林有沒有看過威爾森的說法,葛林說沒有。然而,我想葛林這段話所要表達的是「感覺」的難以捉摸,其實是在批評哲學家用看似理性的說辭(例如「權利」的說法)來鞏固難以捉摸的感覺。葛林在書中的立論顯然反對我們依賴不可靠的「感覺」,他視「常識型道德」為必然的悲劇,推崇完全的「手動模式」。他的「後設道德」(meta-morality,與後設倫理學「metaethics」不同)強調的是一種改良的效益論,其結果是無偏私的、不受個人感覺影響的。

我的感覺是,從海特的觀點來看,義務論也許會是人性被理性包裝的必然產物;但對葛林來說,情緒的義務論站在理性的對立面,易變而不可靠(後續有研究發現愉悅的心情會讓人在版本一難題作出更偏向結果論的判斷,即把人推下去),似乎認定這是必須去除的不成熟人性,即將在演化中被淘汰(?)。

哈里斯提到這項研究時,明確反對葛林以結果論的型式決定道德。他認為兩種版本的難題不能化約成紙上的犧牲一條命拯救五條命,真正的科學要能納入個人感受,不能忽略,意思大概是義務論判斷仍然有其價值。(這裡關於易變事物的看法,有種柏拉圖 vs. 亞里斯多德的味道。)

達馬西歐:情緒與決策

達馬西歐(Antonio Damasio)關於內側前額葉的研究,證明了若干類型的推理與情感的不可切割性。海特認為這是支持休姆和威爾森論點的明證;葛林的評論很無情,半開玩笑地說想要找一個內側前額葉受傷的病人,看看他們是否都能得到最好的效益論判斷。(見上篇:憑感覺,論情緒

關於達馬西歐的發現,哈里斯評論的方式像極了康德,葛林大概也會完全同意,他說:
"However, such findings do not in the least diminish the importance of reason, nor do they blur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justified and unjustified belief. On the contrary, the inseparability of reason and emotion confirms that the validity of a belief cannot merely depend on the conviction felt by its adherents; it rests on the chains of evidence and argument that link it to reality. Feeling may be necessary to judge the truth, but it cannot be sufficient."(然而,這些發現絲毫不損及理性的重要性,也不會混淆有憑有據和無根據信念的差別。相反地,理性和情緒的不可分割性,確認了信念的有效性不能只靠其信徒所感覺到的信服;他端賴證據和論證的串連將之與真實連結。感覺也許對判斷真相是必要的,但並非充分。)
這段話也許可以這樣解:理性被加在情緒之上的目的,就是要導正「感覺」可能的偏差,而當新的理性主導的正確判斷發生時,也自然會有相應的感覺。

寫這篇文章仍然是憑感覺,也許這樣說有過度推論之嫌,但我感覺自古以來許多理性人的盲點,大概就是像這種因為過度害怕「憑感覺」所帶來的危險,而不願正視「憑感覺」的事實與價值吧。

欲了解道德哲學或倫理學,可以從哲學、心理學、神經科學、人類學、人類發展學、演化生物學、語言學、精神醫學等角度切入,重要性在政治、法律、社會、經濟都再明顯不過。我的理解尚淺薄,於是只能憑感覺了。